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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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提供网上查档、代查档案两种查档方式,网上查档是指查档用户直接通过平台向受查档案馆申请查档的方式;代查档案是指查档用户到就近档案馆由工作人员协助向受查档案馆进行查档的方式。 查档程序主要包括查档申请、审核办理和提供利用等步骤。 1. 申请网上查档的申请人须为平台实名认证的注册用户,并同意《网上查档须知》所列条款;代查档案申请人须持本人合法证件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2. 查档申请人采用网上方式查档时,须根据自身需求并参考各档案馆提供的查档范围在平台上提出查档申请,准确描述需查档案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合法证明材料,提出查档结果提供利用的期望获取方式。查档申请人采用代查方式查档时,须提供符合档案查阅规定的合法证明,向档案馆工作人员提出查档申请,填写《代查档案申请单》,准确描述需查档案信息,并提出查档结果提供利用的期望获取方式。 3. 受查档案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两种查档方式发起的查档申请,予以受理。根据本馆查阅利用规定,并参考查档申请人的请求获取方式,决定提供档案利用的方式。平台有电子邮件发送、邮政快递发送(邮资由查档申请人自理)、到就近档案馆现场领取、到受查档案馆现场领取等方式可供选择。未查到档案或不符合档案利用规定的,须向查档申请人回复并告知原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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