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小市)(1948--1955年)全宗号 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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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沿革 1949年10月博山市成立,隶属淄博工矿特区专员公署;辖原山、黑山、博山城关三个区,四个直属镇。1950年5月,该市撤销,11月淄博市人民政府(小市)成立,驻博山,直属机构有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文教科、卫生科、工业科、统计科、工商科、建设科、交通科、农林科、人事科、劳动局、公安局、税务局、监委会、财委会、协委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署;辖一、二、三、四4个区。1955年3月淄博市人民政府(小市)撤销,改为淄博市辖的博山区。 二、档案概况 该全宗1948年1月至1955年12月,共形成档案210卷,其中永久87卷,长期123卷,排列总长度为3.15米。档案按年度、问题分类。主要检索工具有案卷目录、缩微全引目录。 三、档案内容 档案的主要内容: 博山市:博山城区人员、社会、秋征统计表,市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记录、决议、报告、总结、机构、工资、生产工作的文件,博山市一贯道历史和博山陶瓷发展史。 淄博市:(1)综合类:淄博市一、二、三届人代会议记录、决议、报告、总结及代表名单,一、二、三区人代会和农代会文件,市府月、季、年综合总结和单项工作总结,市府党组和行政会议记录,市长办公会和“三五反”检查会议记录及各种制度,市、区各项工作总结,机关干部定期报表,人口统计表,普选和关于复退人员的文件,保密工作及对工商界的调查的文件,该市各种统计表,东北军区、山东军区、贵州军区、华东军区、云南军区及中国人民志愿军转来部分人员回乡劳动的档案材料。(2)民政类:建市、区划、机构调整、干部任免、人员处分、工资调整、启用印章、劳动保险、福利、休假、人员退职、转业、撤销处分、征用土地的通知、报告、批复,烈士、革命军人证明,市、区复退军人登记表,军、烈、工属优抚和代耕、转业、抗美援朝、军需支前、民主建政工作的文件,各区建乡、普选工作的统计表,信访工作的文件,贯彻《婚姻法》及处理军人婚姻问题的调查报告,民政、选举、救济、生产自救工作及成立手工业合作社的文件,处理地方财产及禁毒工作的报告。(3)财贸类:财政、契税、夏征、秋征、预算编报、公费医疗等工作的通知、总结,各种经济成分状况调查,资产、物资交流的统计表及财政、粮食、税务、手工业工作的总结、报告,对机器制造业、陶瓷业(王龙、山头、丁丰窑厂)的调查报告,私营企业估产及物资购销计划和各种经济成分、经营状况及兼营商业户的统计表,对外国企业的调查报告和统计工作纲要,市场管理、推销公债、商品流转及部分企业人事变动的文件。(4)文教卫生类:扫盲、学校、幼儿园设置、教职工工资、卫生保健、个体医务人员开业的报告、申请和批复,教育工作总结,普通教育、业余教育、艺学讲座及首届体育运动会的指示、总结、统计表,卫生防疫、药政管理的规定、指示,市属卫生医疗机构的统计报表。(5)农林水利类:关于农林生产、查田定产、评产试验、土地产量、夏征夏耕、秋征、秋耕工作的总结报告,孝妇河、西河饮水等工程的计划书、图纸、勘查表,整修公路的总结,选种、防虫、防讯、防旱护林、防火、农耕等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6)司法类:监督、监察、非正常死亡、清理积压案件、对贪污人员处理的文件,治安、保密、政法工作的计划、总结,市公安局对部分企业的摸底及工人罢工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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