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电业管理局(1971--1973年)全宗号 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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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沿革 1971年8月中共淄博市委决定建立淄博市电业管理局。局属单位有南定热电厂、三〇七电厂、博山发电厂,代管单位淄博供电局、火电一处。1971年9月市水利局农电管理处划归市电业管理局领导。1973年6月省革委决定将市电业局管理的南定热电厂、博山发电厂收为省电力局直属企业。1973年6月淄博市电业管理局撤销。 二、档案概况 该全宗1971年至1973年,共形成档案44卷,其中永久13卷,长期8卷,短期23卷,于1974年移交市档案馆。全宗档案按年度、问题进行分类。上架排列长度为0.66米,主要检索工具有案卷目录和缩微全引目录。 三、档案内容 政工类:党员统计报表、干部管理、人事任免、启用印章、整党建党、整团建团、党团组织生活的文件材料。 电业管理类:党的核心小组会议记录,党团关系介绍信存根,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人事档案移交清册,电力会议记要,工作规划、总结,财务决算报表,省革委上收电厂交接情况,改变供电线路、下达流动资金的文件材料。 劳动工资类:调整工资、转正定级的报告、批复,职工队伍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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