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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淄博市市级证照年检以及与证照核发、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3 14: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更好地激活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淄博市市级证照年检以及与证照核发、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市级证照年检以及与证照核发、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目录
市有关部门、单位共确定保留市级证照年检38项,与证照核发、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12项。2017年6月30日前,《目录》要在市编办网站公布,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本部门、本单位的证照年检以及与证照核发、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
    二、继续推动证照年检事项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
    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实体服务大厅、网上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的服务,通过各种方式提供全程网上咨询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办事人到场次数。
    三、积极改变管理方式
市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保留的证照年检以及与证照核发、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事项,延长检验周期,尽量减少一年一检情况,同时积极改变管理方式,推动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四、加强对《目录》的动态调整
市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调整情况,及时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证照年检以及与证照核发、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进行动态调整。凡涉及事项调整变化的,要及时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30日 

附件:淄博市档案局证照核发、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事项目录
附件下载:2017/7/13/1499926170175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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