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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档案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7-06-23 14:58:29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依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依法实施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执法检查制度。
    第三条 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除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对被检对象实施的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随机抽查。
    第四条 成立市档案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组成。由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科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业务科室负责建立被检查主体名录库及落实结果运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等工作;同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过程留痕、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根据市档案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制定(见附件1 ),并依据行政权力清单做动态管理。
    第六条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市局机关及区县档案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构成,所有随机抽查事项按照五区三县分别建立市区(县)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科牵头、相关科室和区县档案局配合建立,并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职务、执法类别、执法证号等,并按照熟悉检查的行业、领域进行分类。
    第七条 被检市机关、社会组织、市以上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被检单位)主体名录库,按照所在五区三县分别建立涵盖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全部管理对象,应包含被检单位主体名称、被检内容、联系人、统一信用代码等内容。由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建立,并根据档案行政管理及被监管检查单位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 档案领域被检单位固定使用一个编码。新增被检单位主体按照顺序排列,由各业务科室编制后统一报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科备案公示。随机抽取时将按照被检单位对应编码进行抽取。
    第九条 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科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经市档案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汇总,统一公布实施。抽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
    第十条 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被检单位主体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由执法检查科室提出启动抽查工作需求,由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科组织抽取检查人员、被检单位主体,相关执法监督检查科室或所在区县档案局参与,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科执法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抽取过程填写现场记录单(见附件2),经由现场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第十一条 由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科组织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通过摇号或抽签等方式随机选择执法人员,每次参加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再次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二条 由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科组织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采用摇号或抽签等方式。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被检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对同一被检单位,不同执法部门实施检查时,有条件的应当实行联合检查。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次数。
    第十三条 各执法检查科室在开展档案执法检查时采用“资金流、物资流、档案流内容一致审查法”,“六方位全覆盖抽查法”(从依法履职、重大资金、工作总结、业务制度、宣传成果和网络搜索负面事件等六方位作为线索的抽查依据)开展工作,所有执法检查事项办理过程要全程留痕,及时归档。
    第十四条 执法检查科室应当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汇总检查情况,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由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审核。重大问题要经市档案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讨论。
    第十五条 各执法科室要在3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单位主体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情况在市信用平台、市档案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开。法规和经济科技业务科负责监督催办抽查公开情况,并协调推进建立健全被检单位的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
    第十六条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展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淄博市档案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双随机一公开”启动工作现场记录单 

附件下载:2017/6/23/1498201109708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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